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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汕头市海洋微生物资源与环境互作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汕头市海洋微生物资源与环境互作重点实验室

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汕头市海洋微生物资源与环境互作重点实验室建立于2024年,是依托于汕头大学生物学学科获批建设的第一个市级重点实验室。汕头大学生物学学科是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生物技术专业(本科)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设有生物学一级硕士点、一级博士点,以及生物学博士后流动站,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目前,重点实验室所依托的生物学学科拥有广东省海洋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广东省近海环境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澳临海实验站等10余个教学科研及产学研合作平台,先后支撑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微生物学”等5个生物学相关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

本重点实验室以建设 汕头市海洋微生物资源中心为主要目标,聚焦粤东海域丰富的生物资源优势及独特的生态环境,集中科研力量开展海洋微生物资源调研与开发利用工作,并探究微生物与环境互作相关的一系列科学问题。目前,重点实验室包括三个创新性研究方向: 海洋细菌资源及其在环境污染控制中的应用海洋真菌资源开发与利用海洋微生物与环境互作,现有固定专任科研人员2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10名),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100余名,将逐步建成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集科研、人才培养、技术推广、成果转化为一体的重要基地。

为提升汕头市海洋微生物资源与环境互作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开放度,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科研同行的交流与合作,2024年拟设立2-3项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接受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尤其是中青年学者申请。

一、开放基金课题申请要求

开放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的科研课题,重点支持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研究,旨在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加强学术交流、提升实验室科研水平。本开放基金课题申请基本要求如下:

1、根据《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中的资助方向,进行科学选题;

2、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取得重要进展。

3、申请人条件

1)在实验室发布的开放基金指南范围内,凡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在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研究的科技人员均可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

2)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优先资助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在拟申请课题的相关领域范围有一定研究基础;同时需要有1名本实验室固定成员作为合作者;

3)单个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人限为1人;申请人同年申请开放课题的项数限为1项;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4)申请人能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科研诚信建设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无科研学术不端行为,按期提交科研成果,及时填写年度研究进展报告和课题结题报告等。

二、开放基金资助方向

1、海洋细菌资源及其在环境污染控制中的应用

检测不同海域中海洋细菌的生物多样性,研究海洋细菌与污染物的响应,探讨海洋细菌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作用。

2、海洋真菌资源开发与利用

开展海洋真菌资源调查,建立海洋真菌菌种库;海洋真菌次级代谢产物的分离与功能鉴定。

3、海洋微生物与环境互作

微生物是近海海洋环境中物质循环的重要驱动者,研究海洋微生物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探索微生物介导物质转化的代谢机制。

三、开放基金课题成果要求

1、成果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研究报告、技术报告、政策文件等;

2)标准、规程、规范等;

3)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等;

4)获奖、软件著作权、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等;

5)数据库、软件系统等;

6)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等。2、成果数量及认定要求,每个课题在结题验收时至少发表1篇研究论文。结题验收时,研究论文成果须在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或SCI/SSCI/EI检索)上发表或有录用证

3、开放课题的论文成果,完成单位须署名本实验室(作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所提交的成果必须与选题和研究内容相关。不符合本规定的,结题验收时不予认定。

4、依托开放基金取得的成果,鉴定或奖励申报等应征得实验室同意,在其材料中进行正确标注,并将复制本提交实验室。开放课题的成果(含结题报告),须严格按下述规定进行标注。未按规定标注的,结题验收时不计入成果。论文:中文注明汕头市海洋微生物资源与环境互作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资助(项目编号:XXX,英文注明“the Open Research Fund of Shantou Key Laboratory of Marine microbial resources and interactions with environmentGrant numberXXX;科技评价成果应署:汕头市海洋微生物资源与环境互作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资助为该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四、基金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模板见附件),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

2、拟资助开放课题2-3项,资助额度为每项2-3万元。其中一等资助1项,实验室资助3万元,实验室合作者配套资助1万元,项目结题时须署名本实验室(不论先后顺序)发表中科院分区二区SCI论文以上1篇(或SCI论文2篇,无分区要求);二等资助2项,实验室资助1万元/项,实验室合作者配套资助1万元/项,项目结题时须署名本实验室(不论先后顺序)发表SCI论文1篇。

3、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开始时间建议为202511日。

4、开放课题负责人将自动作为实验室客座人员,每项开放基金课题需有一名实验室固定人员(由课题申请人提出或实验室指定)作为合作者。

5、在开放课题执行期间,如果需依托本实验室或汕头大学的实验数据及仪器设施条件,请使用者在研究成果中进行标注;在项目验收前,所形成的科学数据须进行汇交。

6、实验室组织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申请书进行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开放基金课题资助的建议方案,提交学术委员会审定。

五、联系方式

请于20241110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ssmeng@stu.edu.cn,电子版申请书命名要求: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项目评审通过后,提交一式三份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原件签字盖章)寄送到下列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243号,收件人:蒙珊珊,13502976355


附件: 汕头市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docx 汕头市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