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关于做好废旧硒鼓、电池回收工作的通知




理学院各系、研究所、中心:

根据ISO要求,经学院讨论,对我院各部门的废旧硒鼓、电池等回收工作做以下规定:各部门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安排本部门指定人员将本单位废旧硒鼓、电池进行分类收集,并交至学院办公室进行登记回收,学院将统一报资源管理处处理。

特此通知。

理学院办公室

20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