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荧光光谱仪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提升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提升为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的服务水平,经学院研究通过,决定制订“汕头大学理学院光谱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及“理学院荧光光谱仪收费细则(试行)”,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附:1、汕头大学理学院光谱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2、 理学院荧光光谱仪收费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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