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各班:
经请示院党总支同意,理学院第十四次学代会拟于二○○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六)下午两点半在科报厅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会的任务:
回顾和总结第十三届学生会执委会成立以来的工作,选举理学院第十四届学生会执委。部署和确定今后的工作任务和思路,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职能,动员和带领全院学生投身学院、学校的改革和建设,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奋发成才,为培养成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新世纪人才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的议程:
1、总结和回顾理学院第十三届学生会成立以来的工作。
2、选举产生理学院第十四届学生会执委。
三、代表的人数、条件及产生办法:
1、代表人数:100人左右,按学生总人数15%的比例确定代表人数。
2、代表条件:必须是理学院的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能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议事能力。
3、产生办法:各班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本班全体学生会议选举产生。各系团总支将名单及代表登记表汇总后于5月19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将名单发到lxyxsh_xdh@163.com邮箱,代表登记表交到学代会筹备组(G429孙文珊或D540关孝泽)。《代表登记表》由学代会筹备组交理学院团委进行资格审查。
四、第十四届学生会执委会成员的人数、条件及产生办法:
1、理学院第十四届学生会执委会由9名委员组成。理学院第十四届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秘书处、宣传部、文娱部、实践部、生活部、体育部、学习部等部部长各一名。
2、学生会执委候选人条件:必需具备《汕头大学学生干部条例》规定的条件,还必须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热心学生会工作,工作认真,作风踏实,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能胜任学生会某一部门部长以上的工作。
3、产生办法:有志于学生会工作的同学可根据自己的表现、特长向学代会筹备组自荐或由各班级推荐,经学院面试考核后,选出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执委候选人若干名,提交代表大会按差额选举产生。请于5月12日下午五点前填报《理学院第十四届学生会执委候选人报名表》,并递交院团委。
五、本次学代会具体筹备工作由理学院第十四次学代会筹备组负责,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82902779(团委)。
汕头大学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院全体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为建设良好的院风、学风和校风,培养高素质的新世纪人才作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汕头大学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
附件一:汕头大学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附件二:理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附件三:理学院第十四届学生会执委候选人报名表
理学院第十四次学代会筹备组
二○○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