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汕头大学理学院教师申请招收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和办法(试行)》的通知
理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汕头大学教师申请招收研究生的管理规定》(2012年9月)要求,结合理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汕头大学理学院教师申请招收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和办法(试行)》,经2013年6月7日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理学院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
汕头大学理学院教师申请招收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和办法(试行).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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