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师生党员提振精气神,展现新气象,奋力开新局。经研究,理学院党委决定开展2022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功绩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扎实做好表彰工作。激励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推荐数量及名额

  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数量占学院全体党员数的15%以内、优秀党务工作者14名。

  三、推荐对象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履行工作职责,严守职业道德规范,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需为中共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党建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在党员、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推荐方法及程序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这次评比表彰的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组织本支部党员做好推荐。推荐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2.各党支部对照推荐条件,在本支部范围内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3.各党支部要坚持标准、认真把关,不得超数量报送。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审批表、推荐信息汇总表、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

  4.各党支部于6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理学院办公室(理学院354,联系电话:86502763),同时报送电子版资料至ymfan@stu.edu.cn。

  5.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理学院党委将予以表彰。

 

 

 

理学院党委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