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各支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全体师生在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使命中勇当先行,在推动高水平学院建设中做出更大的贡献。经研究,理学院党委决定开展2021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功绩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扎实做好表彰工作。

   二、推荐数量及名额

  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数量占学院全体党员数的15%以内、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三、推荐对象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务实肯干,无私奉献,成绩突出,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需为中共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党建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在党员、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推荐方法及程序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这次评比表彰的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组织本支部党员做好推荐。推荐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2.各党支部对照推荐条件,在本支部范围内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3.各党支部要坚持标准、认真把关,不得超数量报送。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审批表、推荐信息汇总表、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4.各党支部于61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理学院办公室(理学院354,联系电话:86502763),同时报送电子版资料至ymfan@stu.edu.cn

5.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理学院党委将予以表彰。


附件1:理学院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docx

附件2:理学院推荐信息汇总表.xls



 

 

 

理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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