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从10月21日至11月30日对理学院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按照《汕头大学监督执纪专项检查工作办法(试行)》(汕大党字〔2019〕54号)和《汕头大学2019年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汕大党字〔2019〕81号)有关规定,检查组重点是检查理学院领导班子落实作风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学院主要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接受党员群众对上述相关问题的反映。其他不属于专项检查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理学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专项检查期间设专门举报电子邮箱:zxjc2@stu.edu.cn。
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检查第二检查组
2019年10月21日